根據(jù)《河北昌黎第一中學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(第二批)的通告》和《昌黎縣人民醫(yī)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(第二批)的通告》有關安排,筆試通過的考生和“選聘”崗位完成報名的考生需要進行資格復審,現(xiàn)通告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時間
2024年6月20日至6月21日,上午8:30-11:30;下午14:30-17:00。
二、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
昌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5室﹝昌黎縣碣陽大街東段76號),聯(lián)系電話:0335-2022891。
三、所需材料
1、筆試準考證、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(或有效期內臨時居民身份證、社會保障卡);2、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匹配學歷證書、學位證書(含學信網(wǎng)關于學歷、學位的查詢信息等相關佐證材料)。國外(境外)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《學歷學位認證書》;3、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匹配的相應資格(執(zhí)業(yè))證書等材料;4、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匹配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(審核原件,留存復印件A4紙)。
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,資格復審不合格者,取消應聘資格。對偽造、編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按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嚴肅處理。
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持相關資料參加,考生未按規(guī)定時間、規(guī)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,視作自動放棄。
四、其他事項
其他未盡事宜,仍按《河北昌黎第一中學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(第二批)的通告》和《昌黎縣人民醫(yī)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(第二批)的通告》執(zhí)行。
昌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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